开曼群岛为自治的英国殖民地,位于佛罗里达洲迈阿密的南边400公里加勒比海上,人口约为6万人,英文为官方及地方主要语言,法定货币为开曼群岛元(KYD)。
国家(地区)特色:
- 符合国际要求标准认可的金融服务司法管辖区。
- 自治之英国属地,政经稳定。相关法令及金融、法律服务健全。为全球银行最认可的境外公司注册地之一。
- 岛上开设有超过500家A级及B级的银行,以及数众多的法律、会计、信托等专业服务机构,是全球第四大境外金融中心。
- 众多开曼公司在全球股票上市,包括台湾上市(柜)的F股公司。
组织型态:
- 豁免(Exempted)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依据法令-开曼公司法(COMPANIES ACT (2025 Revision))。
公司特色:
- 在登记国(地区)享有境外所得、遗赠及信托利益等免税,但每年必须缴交政府规费和注册代理人管理与地址费用。
- 盈余可无限制保留且免税。
- 无须申报会计年报、税务报表予政府。
- 除金融、保险与信托等特许行业外,无营业项目限制。
- 股东(董事)一人即可登记,不设最低注册资本,没有验资规定。
- 不强制每年举行股东或董事会议,且不限制召开会议地点。
- 具有非常弹性的公司法,营运安排与规划空间大。
- 可以在美国、香港、新加坡和台湾等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
其他特别规定:
- Apostille Convention的成员,对于跨国文书公认证较快速,更有利于跨国投资、交易与相关财税务规划安排。
- 政府规费有四个级距,以公司登记资本额50,000美元为第一个基准。高于50,000美元资本额依金额级距增加政府规费。
- 公司财(帐)务资料应保存在经由董事决议之实质存置地点或处所,并提交董事决议与注册代理人。
- 董事须签署年度申报(Annual Return)表明有按法规行事。
- 2018/6/30起,注册代理必须维护及备存最终受益人名册(Register of Beneficial Owner),该资料需存放于注册代理人处但不对外揭露,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变更,必须立刻通知注册代理进行更新。于2024年开曼政府进一步修订对于最终受益人的要求,因此所有开曼公司于2024年底必须重新审视其他受益人资讯以及向注册代理更新其名册。
- 2019/10/01起,公司现任的董事/高级职员的名单会存放于政府大楼,若任何人希望查阅可付款经由注册处职员来作调阅名单。
- 须遵循《经济实质法》,2019年开曼修改公司法及税法,要求从事9个行业的境外公司,包括银行、保险、航运、基金管理、融资及租赁、营运总部、分销和服务中心、投资(控股)、知识产权之商业活动,必须符合经济实质法案并按照其规范在当地设立实体营运办公室或雇用当员工,或者证明该公司是其他国家的税务居民。开曼政府要求自2019年起,所有开曼公司必须要提交经济实质通报表,否则代理则无法协助向注册处缴付当年度年费,且公司则无法申请任何案件。
- 自2021年起,若公司于经济实质通报表中确认公司从事上述任一的相关商业活动或确认为他国税务居民,公司则须按照《经济实质法》于财务年度结束后12个月内进行经济实质申报。
总评:全球最知名且上市公司最多的境外公司登记地区,跨国企业与上市规划的首选。